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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归责原则是这项制度的核心理论。本文首先论述三种基本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并比较分析各自的利弊和优劣;接着,分析我国现行行政赔偿违法责任原则存在的诸多缺陷和现实困惑,尽管如此,然而从结合我国的历史传统和国情现状来看,违法责任原则不应抛弃而应坚持并完善之,确立其主体地位,在此基础上文章论述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一种辅助形式,反映归责原则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实现权利救济的途径,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进而,鉴于学界的理论争鸣和现实思考,文章提出我国应确立以违法责任原则为主、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辅行政赔偿归责原则体系的立法建议,这项制度既有利于规范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又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此体系合国情,顺潮流,具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