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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方式是人类一切思维模式及行为模式的根基和缘起。而且实践向度本身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性及优越性所在,这一独特性和优越性不仅体现在实践优先于我们人类自身的感性、直观,更体现在它优先于我们所进行的理论思维和衍生的逻辑概念。因此,我们说实践是我们整个自然界和人类世界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它对我们整个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以及人类世界的历史运动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而对实践是人类社会本质性概念的这一揭示正是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所在。如何充实人的本质力量、拓展人的素质、建构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都必须蕴涵于人类社会实实在在的实践过程中。传统哲学家们未能看到这一点,因而也就无法真正理解人类社会本质,也就无法从根本上找到构建完善的人类社会的路径。 当前中国无论是在科学技术应用方面还是社会关系处理方面都出现了诸多弊端——科技异化带来的非人道后果以及人与人之间道德判断标准的严重混乱。自20世纪7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震惊世界,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进程稳步推进,文化教育与医疗卫生状况迅速改善,人们的精神面貌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焕然一新,主体意识极大增强。然而面临的问题也是十分严峻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大行其道,许多人精神生活贫乏空虚,各种犯罪行为数量增加。一些人就此对改革开放的意义产生怀疑,甚至在道德问题上发出了道德崩溃的哀叹。那么,在人类实践活动已经发展到今天,尤其是中国道德现状的背景下,如何构建中国的伦理体系显得越来越重要。 鉴于此,本文立足于马克思实践观,以马克思实践观统摄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这无论是对保持马克思伦理学学科本身的统一性和完整性,还是面对现实社会实践,实现人与人之间和谐美好社会关系的目标都有着重要意义。在此研究中,笔者认为,梳理好马克思实践观和伦理观的历史超越性是研究其实践哲学伦理维度的重要理论前提。而对于如何科学认识马克思实践哲学的伦理维度在现实生活中的显现必然是本课题研究的重点所在。同时,笔者对于马克思实践哲学伦理观目标的实现路径作了初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