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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课题是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其主要依据文本是胡塞尔著倪梁康译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一书,以及其他相关文献资料中的关于时间问题的论述。基本采用文献解读的方法,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阐述时间如何在意识中构造自身。并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探讨关于时间问题的几个基本概念,以概念为基础梳理时间在意识中的构造方式,并试图用现象学的方法理解内在时间意识的实质。通过对内在时间意识理论的分析,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真正理解现象学的根本方法以及现象学是如何为科学奠基的。时间问题作为最为基本哲学问题,从古希腊时期的部分哲学家就开始着手研究时间问题,他们将时间理解一个运动。伟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批判了这一说法,并在自己的著作《物理学》中用思辨的方法阐释到时间是可数的数。到了中世纪,奥古斯丁将时间问题引入了意识领域,这也直接影响了后来胡塞尔的时间研究,他将时间界定为思想的延绵,是时间问题研究的重要突破。近代在胡塞尔之前对时间问题进行分析最出色的就是胡塞尔的老师布伦塔诺,他在回答在意识中时间客体如何被构成时提出,存在着一种心理学法则,按此法则,一个连续表现系列结合成一个表象,系列中的每一项产生着其前一项的内容,并将其附着于一个过去的时刻。这是一种原初联想,一种想象的成就。此想象不仅是生产性的,而且同时以生产的方式创造着一个新时刻,即创造着变化的,不断差异的时刻。胡塞尔的时间研究从批判布伦塔诺的心理主义开始,他对对原初联想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首先他确信他与布伦塔诺研究时间问题的素材不同,他认为布伦塔诺的时间理论中存在着客观时间,而客观事件对胡塞尔来的现象学来说是超越之物,应该被悬置。其次,胡塞尔认为他的老师没有做出一个重要的区分,那就是时间感知和时间想象的区分。再次胡塞尔指出,就算是感知内容的分析,布伦塔诺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他认为布伦塔诺,把过去的东西当作非实项的、非实存的东西,是不恰当的。他并没有对时间内容和利益行为之间的差异做出正确的分析,特别是没有对时间意识行为进行正确的研究。在批判了布伦塔诺的“原初联想”学说后,胡塞尔开始用现象学的方法着手研究时间问题,在排除了客观时间以后,胡塞尔确定了用现象学研究时间问题的研究素材,对个体感知对象进行构造,他将个体时间的结构定义为一个时间晕,这个时间晕,由原印象,滞留,和前摄组成。在讲座中,胡塞尔对前摄的讨论还很少,没有做到完全理解。他把重点放在了原印象和滞留的概念上,用滞留这一新的概念取代了原有胡塞尔研究时的“清新回忆”这一概念,突出强调其在个体对象的感知中所起的构造性质作用。胡塞尔又探讨了再回忆与滞留的立义区别,和回忆在个体感知构造中的重要作用。在讲座中可清晰地分辨出胡塞尔对时间所划分的三个层次,分别是现象学时间、内在时间、和客观时间。现象学时间就是时间感觉,这种感觉是非对象性的非客体化的。与之对应的是第二个时间层次,内在时间。内在时间有别于内时间意识它是独立的感觉意识,时间变成了意向的相关项。而课题时间就是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我们的时间。在完成了个体客体的时间构造后,胡塞尔开始对显现本身进行构造,也开始构造构造着的时间之流。这就进入了时间构造的二、三个阶段。本文的研究并不能体现整个胡塞尔时间研究的全貌,只是就1904-05年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的手稿进行研究,此后胡塞尔还留下了关于时间问题研究的重要手稿——《贝尔瑙手稿》,本文就不再涉及。而从胡塞尔哲学的观点来看,他始终也不认为已经有了的研究成果是一个终点,他将这一切都当做下一个研究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