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自开展社区矫正制度以来,在预防犯罪、拯救罪犯,特别是青少年涉罪人员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社区矫正也存在诸多制度性缺陷。为此,全国司法系统开始了引入社会工作的尝试,特别是在涉罪青少年人群中。但是,由于社会工作的新生性,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的问题。本文以Z市J区ZXD社会服务中心为例,采用访谈、观察的质性研究方法,对于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社区矫正中的困境进行了具体研究。研究发现,在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社区矫正的过程中,遇到了如下困境:社工职责模糊、矫正效率低下、社区矫正工作量大、家庭对矫正工作抵触、朋辈群体难以接触、社区对矫正工作不配合等。之所以有这些困境,原因是法制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顺畅、政府购买服务投入不足、政府管理部门强势以及组织自身发展能力弱、传统观念束缚、矫正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等。造成这些原因的最根本因素是国家和社会关系的不完善。根据对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思考,本文认为,要解决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困境,必须做好如下工作:国家方面明确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建立社区矫正社工与行政人员的分工协作化机制、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才引进和成效评估机制建设、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资待遇保障水平。社会方面搭建和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社会支持系统、主动改变社区居民转变刑罚观念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接纳、社工机构完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体系等。本文虽然尝试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探讨了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困境问题,但是,由于样本的代表性存在一定的缺陷,结论的推广性有待于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