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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对个体、组织创新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推动了全球创客运动的发展,世界各国的“创客教育”蓬勃兴起。创客教育最早开始于美国,且就当前阶段而言,美国是创客教育发展的最好的一个国家。而在我国,北京、上海、常州、温州、西安、深圳等地的创客教育也在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着。国内外研究现状显示,当前已有的对创客教育研究多为经验总结,鲜见系统的创客教育课程决策研究。本文通过拟定创客教育课程决策的三个分析维度——决策者、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创客教育课程决策的现状进行分析,力图突破这方面的研究空白。本研究通过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文献计量法对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创客教育课程决策的决策主体是多方面的,因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同,构成了“审议集体”。而决策内容方面,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内容相对具有弹性,校本课程决策的内容围绕具体的教学情境展开。决策程序主要采用的渐进式模式。整体加州创客教育课程决策表现出的特征为:(1)联邦政府虽对创客教育进行了详细的倡议性表态,但还没有颁布任何正式的政策文本;(2)州政府仍旧是以STEM教育为重;(3)专家、校长及教师是美国创客教育中课程决策的中坚力量。研究发现,形成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当前创客教育课程决策现状的原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个层次课程决策本身的功能,不同层次的课程决策会实现不同的特定功能,如给学校适当的课程决策权,能使课程贴近学校的发展实际;二是文化精神,创客教育的出现植根于美国从早期就开始形成的“自由、创造、实用”的文化精神土壤;三是学科特征,创客课程的生成性和动态性使创客教育在美国以草根式的自发形态诞生。借助对现状的特征总结和原因分析,笔者从国家、地方和学校三个层次概括了对我国创客教育课程决策的启示,包括:(1)国家层次应颁布正式性文本或方针,提高对创客教育的重视,平衡创客教育的地方发展;(2)地方层次应积极组织、倡导创客教育活动,了解地方创客教育发展的课程需求;(3)学校层次应鼓励校长率先在本校发起创客教育,鼓励教师及专家通过开展课程行动研究积极参与课程决策,重视学生参与课程决策,赋予家长一定的课程决策参与权,搭建网络交流平台,倡导学校之间相互合作、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