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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在调节、控制整个经济的运作,实现国家经济稳定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其重要性自不待言。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我国的金融诈骗犯罪形势也更为严峻:案件数量在逐年增加;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及跨国、跨地区的案件增多;犯罪手段更加专业化,危害后果越来越严重。无论从保护正常的金融秩序的角度出发,还是从预防金融诈骗犯罪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诈骗罪进行深入的研究都是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的。然而,在金融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地位和认定问题,给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带来了较多争议和困扰。因此,厘清与其相关的理论问题,并结合我国理论、规范和实践的现状,从内容和方法的角度讨论金融诈骗罪中有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问题,兼具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综述了国内外关于金融诈骗罪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介绍了本文选题意义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简要介绍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含义并对该要件在金融诈骗罪犯罪构成中的地位问题进行分析,明确了该要件是金融诈骗罪犯罪构成中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第三部分从内容和方法两方面阐述金融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现状。第四部分探讨了认定金融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存在的问题,包括对该要件认定内容的理解不统一和司法实践中存在客观归罪嫌疑等,并对产生原因进行分析。第五部分提出了正确认定金融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对策建议,应当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金融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含义及地位,并且从规则、相关制度和具体判断标准出发完善推定的认定方法。第六部分是论文的结论,对全文观点进行总结。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是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