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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是一个多种族共存的国家,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是三大主要族群。马来人是马来西亚的土著,很早就生活在马来地区,他们有着自身的文化和种族特点。而华人和印度人是殖民入侵后来到马来西亚的。三大种族自近代以来都在马来西亚的国土上生活,但三大种族的权利和地位不同。从殖民时代开始,马来人就享有其他种族不具备的特殊权益,即马来人特权。马来人特权肇始于西方殖民者的殖民统治时期,发展于独立进程与建国初期,最终为1969年的国家立法所确立下来。其中,1946—1969年是马来西亚建国初期,也是“马来人至上”理念被付诸政治实践和马来人特权在马来西亚得到全面确立的时期。但这一时期的马来人特权又不是绝对的,它不断面临其他种族的挑战。同时,特权也并未给马来人现实生活带来明显的改善,马来人在诸多领域依然处于落后的状态。作为一种政治构想与国家目标,该时期的马来人特权问题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仍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本文拟从马来人的视角出发,重点分析马来西亚建国初期马来人特权的发展情况,同时关注这一时期马来人的经济、教育发展情况。通过比较分析,来阐释出建国初期马来人在特权发展与自身落后困境同时存在下的矛盾处境。同时,对马来人特权的思考也是本文要表达的一项重要内容。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是对1946年前马来人特权的形成和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同时兼谈殖民时代马来人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情况。其中第一节以1946年前马来人特权发展为主调,主要介绍殖民入侵与马来人特权的产生与发展。英日殖民时期是马来人特权形成的关键时期:在英国殖民时期,马来人特权产生并被初步建构。日本殖民时期,将英国治下的马来人特权进一步强化,给了马来人更多新的权利。第二部分主要介绍独立前马来人的经济、教育发展情况。源自殖民时期由于殖民第二章者“种族—职业”的分离模式,三大种族形成了各自的“种族-经济-文化”圈。在殖民者的有意为之下,马来人的经济和教育发展处于落后状态。本章将马来人特权的形成与其经济、教育发展状况相勾连,既展示殖民时代与马来人特权相对的真实的马来人发展状况,也为后面阐释马来人特权的进一步发展奠定知识基础。第三章延续对马来人特权发展的介绍,选择1946—1969年的马来人特权问题为论述主题。1946年巫统成立,以此为标志,马来西亚国内的种族力量此后逐渐从殖民者手中取得了马来人特权的主导权。马来人特权的发展进入种族“自主”时代。第一节,以马来人特权取得种族共识为题,介绍1946—1957年间马、华、印三大种族围绕着马来人特权进行的你来我往的斗争行动。最终三大种族达成共识,马来人特权得到三大种族的承认并将特权的具体内容写进了独立宪法。特权被写进宪法后就是落实问题,第二节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展示建国后巫统和马来政府如何将法律规定的马来人特权一步步落到实处的。除了将法律条文变为现实之外,还有保障马来人利益的选区制度构建。凡此种种,使得马来人特权进一步的制度化。本章第三节绕开法律化和制度化的马来人特权,将视角放在巫统和马来政府对马来人优待上。本节从民主政治下巫统的政治优势、马来政府对马来人经济和教育的扶持三个方面入手,集中展示这一时期巫统和政府对马来人的优待。第四章反转前文内容,主要解读马来人特权遭受的挑战情况,同时辅以马来人种族发展状态的考察。第一节以马来人政治特权遭受挑战为主题,详细阐释非马来人政治力量的发展以及其对巫统的挑战,说明马来人在政治领域并非具有完全优势的事实情况。第二节和第三节则侧重于社会领域上对马来人的经济和教育发展进行分析。第二节以经济领域的阐释为主,讨论的是1946—1969年期间马来人经济状况并未得到明显好转的问题。第三节从教育层面出发,解读出在马来人在教育领域依然落后于非马来人的情况。本章三个部分以传统研究的划分方式划分出政治、经济、教育领域进行分别研究,然后依次展开论述,力求展示出1946—1969年间与马来人特权不断加强相伴的马来人族群实际落后的生存状态。第四部分重点是“5.13”事件和马来人特权的完全确立。首先论述出在马来人特权光辉下马来人落后的生存状态是“5.13”事件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5.13”事件爆发后,马来人对事件的认识更加种族化,认为马来人特权并没达到维护马来人族群利益的目的。为此,完全确立马来人优势成为马来政府的目标。其次,以马来人特权完全在马来西亚确立为主线进行阐释。本章主要内容是前文内容的补充和延展。目的是既为了使文章内容比较完整,也可以提点文章主题。最后,是笔者对马来人特权的一点思考。一方面笔者认为其充满着马来人种族主义的狭隘性和对其他种族的不公,马来人特权的实行蓄意在马来西亚国内人为地造成了种族不平等与种族隔阂。但另一方面笔者也认为就当时马来西亚的种族情况来看,马来人特权具有政治的与历史的合理性。因为自马来人特权建立一直到最终的完全确立,一个重要的考量就是保持马来西亚各种族的势力均衡。从这个视角出发,马来人特权也基本达到了目的,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马来西亚国内的种族平衡。其次,从实践来看,马来人特权较为成功的实现了这个目的,在马来西亚的国家发展和种族关系上的存在有益的一面。通过对1946-1969年马来人特权发展的研究,一方面是这一时期马来人特权在不断强化,马来人特权被写进联邦宪法并得到践行。同时马来人也获得了特权之下的各种优待。另一方面则是马来人特权不断强化在与践行的过程中伴随着的是马来人实际生活的困境,马来人在经济、教育等领域大大落后于非马来人,这体现了马来人族群面临的马来人至上的理想与现实困境的矛盾。由此,笔者认为在整体族群生存状态较低的马来人那里,特权是其获得种族平衡感的一种方式,符合一定的政治逻辑和历史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