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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众参与为载体的城市基层治理模式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市治理实践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宪政建设的现实路径。本文从城市基层社会矛盾演化及利益表达和协调中的公众参与兴起及其基本运行模式入手,运用宪政理论、行政程序法、治理理论、公众参与理论等综合学科知识,结合深圳市城市治理模式的实证研究,考察了城市治理中影响公众参与的因素以及公众参与的运行模式,揭示了中国特色的宪政建设的动力和演进方向。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安排如下:第一、二章主要探讨本文的理论框架。首先从民主制度的发展和城市治理理论出发分析城市治理为什么需要公众参与,并比较了不同民主体制下的公众参与理念及实践。接着探讨了我国城市公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的成因,提出基层治理独特的制度环境蕴含着我国公众参与将具有不同的理念和本土资源。接下来的一章从实证角度重点分析了我国公众参与的现状,困境、运行机制及其影响。以对城市流动摊贩生存与管理的实况调研为文本,揭示城市基层治理在缺乏公众参与机制的情况下所面临的困境,接着从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协同两个层面探讨公众参与对于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的影响,以及公众参与运行模式和效果。以本土的分析为铺垫,第四章将笔锋转至境外,全面分析境外城市基层治理中公众参与的主要特征,如此中西比照,得出境外经验对本土基层治理探索的启示。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最后一章指明出路:认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党组织的轴心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建设并发展民间组织、以及强化公众参与的制度建设才是实现有效的公众参与的可行路径。本文的结论和实践含义是:尽管我国的公众参与实践尚不足以带来根本性变革,但随着公众参与的深入和拓展,它所导致的社会结构和宪政文化却能够为宪政建设开辟一条道路。只有在政府和公民的共同积极行动中,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多个层面入手,不断拓展城市公共空间,实现各行为主体间的结构均衡和协调互动,这才是城市基层治理的真正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