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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80%以上生活在农村,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稳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础。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的“安全阀”和“减震器”的基本功能,显然在农村起着尤为重要和关键的作用。尤其是近年来“三农”问题的突出,更把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提到了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的重要地位。在此背景下,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理应引起更多的关注。本文拟从社会史的角度展现五六十年代农村社会保障的历史面貌,运用社会学、政治学有关理论方法深入分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一些具体制度、体制的特点、经验教训和利弊得失,以期对当今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借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和建立尚处于初期的试验阶段,并未建立一种较完善和成熟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主要由社会优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主要指合作医疗)等构成,当然其中有段时间,在一些农村也实行了农村保险,但由于时间短、覆盖面小,故影响不大。革命烈军属、伤残军人的优抚工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保障的起步。五六十年代我国对农村优抚安置工作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取得了巨大成绩。尽管优抚工作在各地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缺点和不足,但其社会影响和作用是巨大的。我国的优抚工作,密切了军民关系,促进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巩固了国防,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起了促进作用。五六十年代,我国各种自然灾害频繁,给新中国造成巨大困难。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极为重视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国家每年都投入大量物资和资金用于解决灾民的吃饭、穿衣、住房和治病等方面的问题。当然救灾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各方面的密切配合,限于当时的我国经济实力以及受一些政治运动的影响,救灾工作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弊端,但总体上,还是应该给予肯定的。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大批贫穷、饥饿的农民和极其繁重的社会救济任务,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农村贫困的救助工作,通过采取发放救济款、减免农业税、集体补助等措施,投入了大量的救济物资和资金,用以保障农村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针对农村鳏寡孤独残疾人的保障即“五保”制度也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五六十年代的农村“五保”工作,初步解决了鳏寡孤独残疾人的生活问题,对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农村“五保”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建国初期农村普遍缺医少药。我国政府在农村卫生工作的实践中,逐步确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合作医疗的自身的特点看,其简单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适应了当时农村经济社会的需要。另外,当时农村生产力落后,地区和个人对医疗卫生需求不高,合作医疗制度适应了这种低层次的医疗消费。因此合作医疗得到了广大农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合作医疗的推行,使农村广大居民防病治病有了基本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