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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企业制度下,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使得投资者和管理者获取的信息存在不一致。为了避免利益的损害,投资者必须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在这一前提下,财务报告则成为投资者知悉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途径。另外,监管者也需要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以确保相关规定制定的正确性。就这意义而言,高质量的财务报告是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主要关注对象,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确保形成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因此,评估内部控制审计的执行效果,则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本研究在内部控制审计初始实施的基础上,试图探讨其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产生的影响,以评估该监管规定的执行效果。首先,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搜索和整理,梳理与内部控制和双重差分法有关的研究成果,为本文的研究主题和研究方法奠定理论基础。然后,选用2010-2012年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构建一个3年的面板数据,进而探讨该监管规定的执行效果。内部控制审计的分批次执行,构建了一个“自然实验”的分析框架。因而,采用双重差分法,通过实验组与控制组的差分,即将受监管规定影响的作为实验组,未受监管规定影响的作为控制组,分离内部控制审计的执行效果,并使用固定效应模型,估计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衡量中,本研究考虑了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这两种方式。最终的研究结果显示,内部控制审计对不同的盈余管理方式有不同的影响,即第一批实施的内部控制审计的执行效果并不明显,但第二批实施的内部控制审计执行效果显著,其抑制了上市公司的应计盈余管理行为,但却增加了其真实盈余管理行为,该监管规定的效果逐步体现。最后,本文还提出对应的建议,并指出本研究的不足之处及未来的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