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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节目模式交易的角度出发,节目模式包含三大要素:节目制作宝典,一季或至少一集完整的节目和一位飞行制作人。只有包含了这三大要素,一个节目模式才有进行交易,并在全球范围制作和播出的可能。英国拥有欧洲最多的独立节目制作公司,35%的原创节目来自英国,已经形成了完善、专业的工业化生产体系。同时,英国也是真正关心中国市场的国家——位于英国的BBCWorldwide、 Al13Media、和FremantleMedia等大型模式公司都深耕中国市场。学术界和业界有部分关于英国电视节目模式研发的文章,但关于中国电视节目模式研发流程研究的专业文章几乎没有,中英比较研究更是空白,本文填补了该研究领域的空白。本文旨在详细梳理中英两国的电视节目模式研发流程,并运用价值链理论和媒介体制的相关理论进行中英比较研究,以发现中国电视节目模式研发流程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本文发现中英电视节目模式研发流程框架相似,但环节并非100%吻合。中国包括了解项目需求、创造模式核心创意、将创意发展成模式、提案、节目制作和项目总结6个环节;英国包括了解委托的简明需求、了解频道编辑指南、了解受众、创造模式核心创意、将创意发展成模式、提案、节目制作和编撰节目模式宝典8个环节构成。相比之下,中国缺乏“了解受众需求”和“编撰节目宝典”两个关键环节。中英电视节目模式研发流程中还存在研发主体、受众研究、研发体系和方法的不同,加之研发产业链成熟程度的不同,这些差异决定了中英两国电视节目模式研发质量和效果不同。导致这些差异的因素有很多:一是媒介体制不同,中国的四级办台体制的苏联共产主义模式,以宣传为主;英国无论是商业电视台还是公共电视台都是自由主义模式的媒介体制,秉承公众服务理念;因此两者受众研究发达程度不同。二是制播分离程度不同决定中国电视节目模式研发体系主要有台编委决策,团队提案和社会征集三种形式,而英国则采取播出平台内外部的团队公平竞争。三是中国缺失版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导致模式被频繁抄袭,节目模式原创研发的积极性不足,而英国电视产业已经发展出凭借模式宝典,在FRAPA等机构进行模式注册,以保护模式版权的良性机制。本文认为,英国电视节目生产流程对国内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宏观来说,科学合理的流程是研发节目模式的保障;微观来说,产生核心创意的方法,利用节目模式宝典进行版权保护,10%的利润分成激励电视节目模式研发者的热情等相关经验值得借鉴。结合中国电视产业现状,本文总结出四种在当下切实可行的助力节目模式研发的方法:加大受众研究的投入,在传媒集团内部建立海量共享的电视节目资源库,导演团队和专业节目模式研发团队成员共同研发节目,以及学习英国科学的电视节目创意生产方法。长远来看,完善版权保护机制至关重要,高额奖励激发电视节目模式研发人员原创研发的积极性,效仿国际惯例,将2%以上的销售收入纳入节目模式研发经费,也十分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