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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显著提高带动了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规模的持续膨胀,投资增速明显加大,随之而来也出现了投资结构扭曲、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等诸多问题。投资管理水平低、损失浪费大、投资效益不高是基础设施投资效率低下的外在表现,而其后的根源在于基础设施尤其是地方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决策评价体系和程序的混乱和失范。本文首先系统梳理了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决策评价理论在近年来的研究现状,并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理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决策理论以及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决策评价理论三个方面对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决策评价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追踪溯源,从而提出了基础设施投资决策评价体系。基础设施投资决策评价体系包括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评价以及投资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财务主要通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三个方面的指标来进行评价;社会效益则主要通过社会效益内部化、影子项目法、直接估价法、间接估价法这四种方法进行评价;国民经济主要通过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和经济净现值(ENPV)两个指标来评价。在详细分析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利用构建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决策评价体系,对我国西南地区A市重要地方基础设施交通中心项目的投资决策进行评价。经过测评,发现:财务评价表明,A市交通中心项目能够通过日常经营活动创造的收益来偿还前期债务,能够满足贷款偿还要求,按贷款要求测算,在3年内可全部偿还贷款,从财务评价的角度具有可行性。社会效益评价结果表明,交通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可以减少A市的交通成本,提高区域内的通达能力、加速城区以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车辆实载率、降低空驶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从而为社会创造较大的经济效益。另外,还可以为旅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高效的出行环境条件。国民经济评价表明,整个国民经济为本项目付出相关资源和成本费用代价后,除了能得到社会平均收益之外,还可以得到超过社会平均收益的超额社会经济效益。A市交通中心建设项目案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社会平均折现率,表明交通中心项目所占用的社会资金对国民经济的净贡献能力完全达到了既定目标,投资方案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