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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维护陆地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生态公益林是指提供生态效益和发挥森林生态功能的森林,在经济领域中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生态公益林在生产和管理中,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态效益,不允许商业运作的盈利能力,一些公共的森林是严格禁止的,有些只允许少量的替代。换言之,生态公益林本身不能体现出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其在建设、管理和保护中,需要非常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需要非常大的资金投入,那么就必然涉及到生态效益补偿问题。生态公益林建设作为国家基本建设,每年都有固定的投资。但是,对于我们国家目前的经济实际,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实力非常有限,再加上生态公益林本身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价值,没有资金收入,导致生态公益林建设费用只能完全依靠财政来投入,那样的话,投入生态建设的资金还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在生态建设资金极为紧缺的情况下,寻求一种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及方法,则是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所在。本文以广东省河源市为例,介绍了河源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及补偿历程,数据表明河源市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逐年增长,补偿手段十分丰富,但在管理过程中,由于区划界定政策把握的偏差,经营措施落实力度不足,地方性政策法规的确实,管理队伍素质偏低和补偿标准偏低,森林病虫害形势严峻等因素的影响,造成河源市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仍存在问题和矛盾。同时,以黎明林场为例,分析黎明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对策以及补偿效益等方面内容,得出只要获取领导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增加资金投入、加强森林抚育、完善制度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才能更好地促进生态补偿的结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河源市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对策建议,通过采取试点改革、发挥区位优势争取支持、建立新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以林房养林战略、完善生态保护软环境建设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生态效益,促进林业生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