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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是中央力推的城市化工程,在地方财政压力大、中央加强债务管理的背景下,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是实现未来棚改可持续性推进的重要环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是地方政府棚改项目的需要。棚户区改造的指标任务、中央政府的债务管理、地方财力紧张的三重压力下,中央政府开口子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这为地方政府提供了融资契机。而当前地方政府已经陷入比较尴尬的局面:一方面必须完成棚户区改造的硬性指标,又处于地方财力紧张、融资困难的境地;既有动力采取市场化模式推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又与中央政府的要求市场竞争化模式有差距。在执行政策以实现特定目标过程中,地方政府官员往往会基于自身立场来分析、判断和决策,对多重利益诉求进行排序和权衡,从而确定具体的行为策略。即便是相邻的市县也可能表现较大的差异,具体哪些因素影响其策略选择。这些都值得我们深入探索。这背后蕴含的研究问题其实就是“地方政府选择的行为逻辑”。本文采用案例定性研究方法,基于中部H省6市的棚户区改造的调查分析,考察在政策安排、财政压力背景下地方政府如何进行棚户区改造,重点讨论地方政府的策略选择及其行为逻辑。综合H省6市的城市规模、市场成熟度和财政收支能力的分析,考察在政府购买服务一般化流程的参照下,对比六市在承接主体选择、购买方式选择、项目投入收益平衡性方面的具体实践形式,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对于棚户区改造策略选择形式有一定的规律性。最后解读“利益诉求”和“风险认知”下地方政府策略选择的逻辑,细化地方官员的风险认知,探析在完成棚改目标的“有效性”与债务风险问责规避的“合法性”之间权衡,结合城市规模、财政收支能力、领导人审慎度、市场成熟度等维度,深入阐述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行为选择中并非“完全趋同”的现实。本研究试图通过对地方政府策略选择的内外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梳理,解析政府行为机理,进而提出几点策略设想:(一)为了完成硬性棚改目标,地方政府更有动力去选择竞争性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破解政府融资难题;(二)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越大,越在意棚改中项目收益而不是项目风险性;(三)地方官员对中央政策越敏感,越倾向于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棚改政策;(四)在城市规模比较大和市场成熟度比较高的市,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采用强竞争性的方式进行棚改;财政能力越强,倾向于更规范发展;引入内部竞争,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