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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子的生产和使用两端,都和农民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种子安则农民安,种业强则农业强。农业种子产业是我国基础性、战略性的核心“芯片“产业,农业种子安全则是保障国家粮食、食品等安全的源头,是促进我国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村建设和谐稳定、农民权益有效保障的根本所在。我国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农业种子安全,2000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把抓好种业科技创新作为重要内容。科技兴农,良种先行,种子是很好的农业科学技术载体,种子产业化可以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先导,完善种子安全相关法律制度可以为现代农业建设保驾护航。随着我国种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开放的种业市场吸引外资纷至沓来,全球知名的跨国种子集团已不同程度地进入我国,并在其各自擅长的作物领域占得一席之地,给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保护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与更大的挑战。当前,国际经济和粮食市场形势复杂严峻,国内农业资源短缺及不确定因素加大。如果主要农作物种子受制于他国企业,其危险程度是不言而喻的。相比较一些发达国家,我国现代农业种子安全研究起步较晚,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规制措施的还有待发展,在农业种子科研、经营、准入、服务、监管等安全制度保障上还有待建立和完善。本研究立足于华中农业大学农村经济法制的研究方向,以农民权益保护和种业发展作为研究主线,通过实证调查和文献查阅,深入研究我国农业种子产业链中的主体激励、产业政策、准入制度、信息保障、行政执法等环节,归结我国农业种子质量安全、技术安全、市场安全、数量安全、资源安全、产业安全、发展安全和体系安全等诸多问题,拟从加强科研、规模经营、调节准入、完善服务、和谐监管等方面提出保障我国种子安全的政策建议。本研究在外资进入背景下,从我国农业种子产业发展实际出发,探讨了我国农业种子安全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主体内容包含以下七个方面:一是阐述我国农业种子安全问题的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设计框架和方法,以及研究的创新点和难点,作为论文整体研究的导论;二是总结了我国农业种子安全的特征特性、研究范围,以及法学和经济学的相关基础理论;三是比较借鉴研究,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农业种子安全的部分相关经验,以期得到一些启示;四是对我国农业种子安全的发展现状进行考量研究,介绍了本次实证调查研究的情况,论述了和农业种子安全相关的历史阶段、外资进入、法律制度等发展状况;五是提出了我国农业种子科研、经营、准入、服务和监管等安全问题,并从利益根源等因素方面进行了原因归结;六是研究了我国农业种子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针对前文提出的安全问题,逐一从制度层面进行相关的运行保障设计;七是对我国农业种子安全的研究结论进行总结,从提高农民社会地位、开展国际并购、鼓励资本进入、科教单位参与、行政服务转变等方面提出一些积极且合理的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