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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机制。城镇化是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我国在借鉴世界城镇化经验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1949年以来我国城镇化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既创造了发展的奇迹,也遭遇过巨大的挫折。在发展过程中,我们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如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规划更加合理、设施更为齐全、城乡生活水平提高。同时,受经济、制度和观念上的制约,也出现了城镇化质量与速度错位、区域不平衡、环境恶化、人口城镇化与市民化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马克思恩格斯致力于消除“三大差别”,尤其在消除工农及城乡差别上更是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在城乡分离与对立的原因、影响、趋势,以及城乡融合的途径上分别进行了较多的阐述,形成了科学的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综观我国城镇化实际,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在理论、方法论和实践上均具有较大的指导价值,它不仅坚定了我国推进城镇化的决心,更为我国推进城镇化找到了方向和路径:第一,创新科技,发展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化,为城镇化提供物质基础;第二,完善现有土地、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从制度上推动人的城镇化;第三,致力于缩小“三大差别”,维护城镇化进程中的公平公正;第四,从城乡管理、城乡规划、城乡文化建设等方面着力构建新型美丽城镇。总之,城镇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我们需要以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城镇化,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进步,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