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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地区将成为继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之后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这样的观点不断地被媒体和学者论述和肯定。但是与珠三角和长三角相比较,环渤海区域发展依然步履沉重。环渤海区域金融业的发展水平差异非常大,各地区之间尚未形成经济金融发展资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成果共赢的协作机制。要想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形成经济区域总体布局的均衡态势和完整结构,必然离不开区域金融的和谐发展。
论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文献资料进行综述,并对区域经济理论与区域金融理论进行了回顾,为研究奠定理论基础。文章分析了环渤海区域经济与金融的发展情况,从环渤海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出发,进一步分析了环渤海区域内经济发展的差异和金融发展的差异。论文从储蓄率,储蓄——投资转化比率以及增量产出——资本比率来分析环渤海区域金融中介效率;还对环渤海区域各个省市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基于数据分析和实证检验,提出进一步提高环渤海区域金融合作的目的和必要性,指出应建立利益协调机制、资金流动机制、信息流动共享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分析了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合作的具体模式。文章借助博弈论分析,指出各行政省市建立强有力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实现环渤海金融合作区成功创建的重要保障。论文通过分析还确定了北京、天津在金融发展方面的优势,确定北京为环渤海区域主金融中心,天津为辅助金融中心,指出京津应深化合作,发挥金融集聚和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