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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滥伐是森林执法工作中需要经常面对的问题,实践中,要及时遏制破坏森林的不法行为,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就要依据森林法及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案件查处,而要及时办案、科学办案,盗伐林木的材积数量确定就成了不可逾越的技术问题。目前,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我国采用的主要是地径一元材积表法,但地径一元材积表为预先编制的、一定地域内的平均数据指标,相对于发案地点的针对性不强,测算误差较大,不具备良好的办案说服力,况且,盗伐滥伐毕竟是偶发案件,全面编制各地区、各树种的地径一元材积表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所以到目前为止,国内的地径一元材积表也并不普及,特别是遇到数量稀少的珍贵树木被盗时,更是出现无地径材积表可用的状况。针对上述问题,本研究以提高被盗木材积的复原效果、增强其针对性和可行性为目的,通过对单木测树理论的分析和拓展,提出了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一种新的盗伐材积复原技术,即:“基于地径形高法的被盗木材积复原技术”,其基本计算公式为:V=g0(hf0)。在该项研究中,论文首先从形数法测定立木材积的基本原理出发,通过下移树木测算断面到地径位置和定义地径形高(hf0)指标的方法,成功解决了被盗木参数的可测问题,这一处理方法的进步,使得工作中实地进行被盗木材积的复原测算成为可能。研究中除建立详细的理论体系之外,同时通过样地实验证明了其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本论文的主要工作包括:一、地径形高法复原被盗木材积的理论模型建立;二、地径形高法复原被盗木材积的实验模型建立及数据处理;三、地径形高法复原被盗木材积的计算机模拟及效果分析;四、地径形高法复原被盗木材积的工作程序;五、地径形高法复原被盗木材积的技术要求;六、地径形高法复原被盗木材积的技术评价。通过以上研究工作,最终得出结论如下:第一,地径形高法是一种理论依据可靠,复原误差可控,具有可操作性的被盗木材积复原技术,如果在今后的林木盗伐案件中进行积极推广,对于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具有现实意义。第二,用来测算平均地径形高的样木株数越多,则被盗木材积复原效果越好,本研究中刺槐和麻栎两树种实验结果表明,只需将样木株数增加到4株,即可将材积复原误差严格控制在10%以内,从而可以满足一般办案工作的需要。第三,鉴于地径形高法恢复的被盗木材积是根据被盗木伐根直径和案发地点的具体参数情况测算出来的,其案件针对性较强,更容易被当事人认可,因此在今后的林木盗伐案件处理中可作为传统地径一元材积表法的替代方法使用。本研究为林木盗伐案件中盗伐材积的数量复原鉴定提供了新的操作方法,希望能对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森林执法工作起到一定的技术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