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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是目前人类面临的主要问题,也是全球面临的主要挑战。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环境也承受了巨大压力。从1998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到2015年《巴黎和约》的形成,无不体现了各个国家对该问题的高度关注。为了缓解气候变化的压力,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规定发达国家从2005年、发展国家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并且提出以“市场”手段进行。欧盟率先履行,并且建立的欧盟碳市场(EU ETS)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环境也造成了巨大伤害,已经跻身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而我国也一直以积极的态度去应对气候变化。从2011年开始,相关部门就着手部署碳市场的准备工作,首先批准了北京、上海等两省五市为试点碳市场、2016年提出建立全国碳市场、2020年确定是我国全面运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阶段。此外,我国在国际会议上承诺2030年单位GDP碳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60%-65%,且碳排放量在2030年达到峰值。因此在这两个现实背景之下,并且鉴于我国在之前的试点交易阶段中存在各试点市场运行之间的价格差异大、波动剧烈等问题,在全国统一碳市场的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套利情况的发生,进而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对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政策因素对其运行情况、交易价格如何造成影响及影响程度进行研究,以保证全国碳市场在后期能稳定有效运行。本研究基于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表编制了社会核算矩阵,并且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考虑碳交易模块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运用GAMS软件对模型进行求解。首先求出全国碳市场的基期交易价格;其次在全国碳市场基期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分别分析了碳减排目标、碳税征收、能源价格等因素如何对碳市场交易价格产生影响及影响程度;最后,引入新的碳交易模块,分析了碳政策变量:免费配额分配比例、配额分配方式、惩罚流程和补贴率等对碳市场交易价格的影响情况,以及在GDP损失和减排率等方面的影响。结果表明:全国碳市场的交易价格维持在34.0083元/吨左右,符合前人的理论研究成果;全国碳市场的交易价格会随着碳减排目标约束的严厉、碳税增加、煤炭价格上升、石油和天然气价格上升而下降,这是因为在高目标约束、碳税增加的情况下,企业对煤、石油、天然气等高排放量的投入要素需求会下降,碳排放量将会减少,对碳排放权的需求将会随之减少,从而市场交易价格会下降;煤炭价格上升,企业将会减少对它的需求,碳排放量下降,碳排放权需求也下降,交易价格随之降低,而石油和天然气对煤炭具有一定的替代效应,两者价格对碳市场交易价格的影响正好与之相反;免费分配比例的下降、基于排放量分配的方式、惩罚率的增加、补贴率的下降等都会增加碳市场的交易价格,因为这些变化导致了碳成本的增加,并且造成了更大的GDP损失,但是碳排放量反而会下降。基于上述分析结果,政府需要开发一些清洁能源替代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在碳交易的基础上,设计合理的碳税,避免碳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根据碳交易所处的不同阶段、不同目标,合理设置免费配额分配的比例、配额分配的具体方式、惩罚率以及补贴率,以寻求低GDP损失和保证减排率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