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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符合行刑社会化、人道化、宽缓化理念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在我国经过10余年的试点和探索以后得到全面铺开,但是在基层的执行实践中仍然遇到了很多亟待破解的困境,笔者通过对地处我国中部地区湖南省已经试行社区矫正制度6年、在全省有一定代表性的L市L区社区矫正执行实践进行了较为深入、实事求是的实地调查和比较分析,发现当前L市L区社区矫正执行面临的困境主要有:社区矫正执行参与主体缺位:社区矫正执行强制手段缺乏:社区矫正执行社会环境缺损;社区矫正执行各项保障缺漏:社区矫正执行实际效果缺憾。究其原因,社区矫正执行还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矛盾:参与主体多样性的需求与一元主体现状的矛盾;刑罚刚性执行本质的需求与立法不尽完善现状的矛盾;行刑社会化的需求与社区发育不全现状的矛盾;高质量开展执行工作的需求与保障不足现状的矛盾:各部门协同配合的需求与权利义务不明确现状的矛盾。要使L市L区的社区矫正执行走出困境,要区分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从L市L区级层面、湖南省级层面和国家层面分别寻找出路和对策。在地方层面,应动员社会力量,充实执行队伍;坚持普法教育,加强社区建设,增加社区矫正的社会认同: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严格的分级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落实社会适用性帮扶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推进执行工作规范运行。在湖南省级层面,应着手推动实现省以下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人财物统一管理,包括建立社区矫正官制度和社区矫正经费装备省级保障机制;健全社会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等工作机制,提升社区矫正实际效果。在国家层面,应加大立法力度,以法律形式明确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并赋予刑罚执法权,细化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刑罚执行权各项权能,完善非监禁刑的设置,还可以鼓励地方将“附条件不起诉”和“暂缓判决”对象试点纳入社区矫正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