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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帕河流域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中部,由于流域内优良的气候和地理条件以及当地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和木材价值的提高,流域内森林得到了当地农民的良好管护。而各级政府也为苏帕河流域的生态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但政府资金有限,当地农村社区也很贫困,影响到了该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苏帕河水电开发公司作为该流域五级电站的开发者,是苏帕河流域生态建设和维护的受益者,他们也希望流域内有优良的生态环境。建立由水电公司为主要出资方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以上问题的一个途径。但对于水电公司,流域内森林生态服务具体带来了哪些效益,流域内森林生态服务对水电公司的价值是什么,有什么样的生态补偿机制可以达到“谁受益、谁补偿”的目的。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在苏帕河流域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无法实现的。本文即从流域的脆弱性区域,土地利用经济分析方面入手,分析了水电公司更关心的生态脆弱区域及土地的投入产出情况,为水电公司支付退耕还林补助提供依据;文章又分析了苏帕河流域森林生态服务对水电公司的价值有多少,为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最后讨论了苏帕河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问题,为小流域内小水电的生态补偿提供了案例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