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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被报道出的“环境环保问题”使我们深深的意识到人类的发展离不开环境保护。企业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实体,想要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就必须重视环境保护,承担起自己应该担负的环境保护责任。特别是对于我国上市公司来说,完善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是连接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因为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主要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来判断是否值得对该企业进行投资。但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上市公司披露了环境信息,让投资人看到,就成功地将投资人所需要的信息传达给投资人了,只有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对投资者可读即可以被投资者理解,才是真正把信息传达给投资人了。同时环境报告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还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为管理层操纵环境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环境报告的可读性提供了可乘之机。环境报告的可读性直接影响着报告阅读者对报告内容的理解度,从而影响其对企业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进而影响其决策,因而有必要对环境报告的可读性所产生的经济后果进行研究。并且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一系列关于环境的法律法规,并在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环境保护法》,这预示着国家对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更严格的要求,《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可读性的经济后果有着怎样的影响,因此研究环境规则下环境信息披露可读性的经济后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理论意义在于:第一,构建了环境信息披露可读性衡量的指标体系,丰富了关于信息可读性的相关研究。第二,从投资者的角度,试图验证环境信息披露可读性与投资者信心、企业价值之间的内在关系,提供了一条有关环境信息披露可读性的新路径。第三,环境规制作为我国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其制定和发布对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具有最直接和广泛的影响,而以往学者的研究并没有深入到这个宏观层次,因此本文加入社会宏观政治经济因数的影响,使得研究更具时代意义。其现实意义在于:首先,通过研究环境规则下环境信息披露可读性的经济后果,可以帮助投资者进行更为理性的投资决策,也帮助其它利益相关者做出更为理性的经济决策;其次可以更好地帮助企业正确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最后,还可以帮助政府政策制定部门更好的完善相关环境的法律法规。 本文第一部分为绪论。首先,介绍研究背景及意义,从现实层面和国家宏观层面阐述研究环境规制下我国重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可读性的经济后果的背景,同时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其次,列示本文的研究内容及思路。再次,对涉及的文献进行回顾,归纳总结了有关环境规制、信息披露可读性、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环境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四个方面的国内外文献,为研究环境信息披露可读性的经济后果做好理论准备。最后,对本文涉及到的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可读性、经济后果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同时指出本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第二部分分为现状、理论基础与假设提出。首先,描述了与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环境信息披露载体的现状。其次,回顾了与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的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信号传递理论。再次,通过理论分析得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可读性对哪些经济后果产生了影响。最后,从投资者的角度、企业的角度两个方面提出了假设。 第三部分为研究设计。首先,提出本文的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本文筛选出来2013-2015年3年期间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可读性的情况,其中环境信息可读性对投资者信心影响的研究样本共计1301个,投资者信心作为中介变量来研究环境信息可读性、投资者信心、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的样本共计1243个。其次,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可读性、投资者信心等变量进行了定义同时详细阐述了变量的衡量方法。 第四部分为实证分析,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并对结果进行解释,实证结果表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会对投资者信心产生影响,并且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可读性还会通过投资者信心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 第五部分为结论与建议,首先总结实证结论。其次针对结论从对我国上市公司、政府政策制定部门以及投资者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上市公司的建议:(1)应该积极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以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同时传递出企业的良好形象。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企业价值;(2)建议我国上市公司应该积极披露以独立环境报告为载体来披露环境信息。对政府政策制定部门的建议:政府政策制定部门应该不断完善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对投资者的建议:投资者应该用其在资本市场上的实际行动来促进企业积极披露更加详细、可读的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