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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银行业监管国际标准制定者的巴塞尔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曾发布过不止一份文件用以强调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于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性;以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参考标准著称的《巴塞尔协议》中也处处体现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对于降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积极作用;2008年次贷危机的爆发也无情地揭露了美国银行业公司治理中的种种不足和缺陷,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其风险承担有着显著的影响早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快速成长的同时,其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样、越来越复杂,在此背景下认清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对于完善我国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并以此防范和应对其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中选取了6家代表性银行,分别从股权集中度、股权属性、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和激励机制5个方面出发,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现状及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其次,基于理论分析的角度,对股权结构、监督机制、薪酬激励机制这三大公司治理机制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分析;最后,本文以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作为研究样本,通过回归分析,实证检验了样本银行的公司治理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基于本文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现状和特点,笔者得出以下主要结论: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会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带来积极影响;过高的国家持股比例会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造成消极影响;董事会规模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无显著影响;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有着积极影响;监事会规模的增大会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造成不利影响;外部监事制度的引入并未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以非股权薪酬为主要内容的薪酬激励会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造成消极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