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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是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各级政府的人事部门是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机构。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人事机构不仅对培训的计划、目标、任务、内容、方式、师资、资金、基地等进行严格管理和直接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垄断了公务员培训资源的支配权。垄断一方面因无法合理配置资源而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另一方面,限制了培训工作向更广泛领域发展,易导致停滞、萎缩、低效率和低质量,诱发不公平,产生腐败行为等。 从体制上看,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改革力度还不够大,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培训缺陷仍很明显:培训规模偏小、质量不高、经费渠道不畅、激励约束机制刚性不足、资源重置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更新培训观念,积极培育公务员培训市场,并以创新公务员培训市场化机制,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培训制度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搞好培训工作,提高公务员素质。 无论人们讨论公务员培训能不能进行市场化、怎样进行市场化,市场化理念、公务员培训市场化已在公务员培训改革中呼之欲出了,发达国家也有一些公务员培训市场化的有益经验可供我们参照与借鉴。而且,我国加入WTO后,公务员培训工作必将走向市场化、国际化,这也将促进中国政府国际竞争能力的提升。 当然,公务员培训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完全市场化既不符合中国国情,也不适应此类产品的“产出”需要。因此,我国公务员培训市场化只能是“有限市场化”。同时,公务员培训有限市场化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我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教育体制的改革与深化,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完备、特色鲜明、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公务员培训有限市场化体系的实现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它的发育与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