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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一直困扰着我国的司法实践,无论是从法制完善角度,还是从市场经济发展角度,建立一个切实可行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体系的任务迫在眉睫,笔者行文的主要目的即在于此——力图构建更具科学性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模式和更具规范性的评估配套制度。在论证方法方面,本文试图通过两种方法来分析解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确定问题:其一,比较分析法。即通过对两大法系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各法系之评估模式及配套制度的优劣;其二,法经济学法。即引入经济学的相关知识,将其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实践结合。在研究思路方面,本文主要可以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的基本问题。首先从司法和市场角度强调了评估的重要性。其次,介绍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体系与专利资产评估体系的区别,具体表现在评估的目的、评估的对象、评估的基准期和评估方法的适用四个方面。第二部分区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罗列阐述两大法系的司法实践与制度构架后,分别对以美、英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及以德、日和台湾地区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评估模式和配套制度进行评价。第三部分回归我国专利损害赔偿评估实际,试图构建合理的赔偿评估体系。首先提出我国现有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体系的不足。继而,针对现有问题,结合他国实践经验,从评估的模式、评估的方法和评估的配套制度三个方面完善现有评估体系。其中,笔者根据法定的损害赔偿方法提出三种损害赔偿模式,即所失利益评估模式、非法获利评估模式和合理许可费评估模式,通过对各模式内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的因变量和自变量的分析,用可操作的计算公式来规范评估实践。同时讨论了三种模式之间的关系,即这三种模式是具有递进使用顺序的:优先适用所失利润评估模式,其次使用非法获利评估模式,最后使用合理许可费评估模式。针对评估的方法,笔者主要参考并改良资产评估方法,提出市场法、差额法与经济模型法。而后,笔者通过了一个较为典型的专利侵权案件,实践上述模型、利用上述方法,示例案件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最后,对损害赔偿评估的配套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主要包括评估法律制度及社会制度。其中,法律制度的构建包括规范评估相关主体、确认评估基准期、适当调整证据制度及明确评估者的责任。社会制度的保障包括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及管理工作、建立相关专利领域的损害赔偿评估数据库及促进相关领域之间的协同合作第四部分是本文的总结部分。主要是对全文观点以及思路的简要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