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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针对两晋南北朝皇族的一项研究,旨在分析其内部的宗法关系、宗庙所具有的正统意义、大小宗争执引发的政治动荡、皇权在权源和继承上相统一何以重要、少数族以中原宗法重构宗族秩序等一系列问题,并试图通过观察此段历史过程,勾勒出宗法形态的变迁轨迹。简言之,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皇族,研究视角是宗法礼制。宗法是商周古制,春秋礼崩乐坏,至战国宗法也不复具备完整的制度构造,散附于宗庙、封爵、服制等体系,但依然对家国产生着影响。两晋南北朝时期,宗法发展出新的形态,其影响所及,见于皇族和政治的诸多方面。两晋南北朝的历史,既有破坏,也有重构。它破坏的,是秦皇、汉武所建立的皇权独尊的政治传统,以及儒学独尊的文化传统。在激烈的动荡中,“再造区夏”成为历史所赋予的命题,凡此三百余年间史事,皆可视为对此命题的回答。在士人的眼中,上古三代才是理想社会,所以世家大族主导的重构运动,不再向秦汉回归,而是向古制取法。政治文化上的这一历史动态,在魏武时已露端倪,西晋司马氏建国便更显然,宗法正是其中重要的内容。作为礼制的宗法,其根本用意,欲在亲亲的宗族中更立尊尊之义,从而嫡庶有间,大小有别,长幼有序,继承有法。宗法之制,以嫡长子继承为前提,以服制为裁断,以宗庙为映射。两晋南北朝皇族宗法形态,宗庙和宗族构成一体两面,始终在互动与调试。西晋庙制建立初期,存在着太祖虚位的问题,延至武帝中期方才确定,而定太祖实际上就是定大宗,晋武帝鉴于曹魏的历史教训,扩大了封王范围,超出了大宗一系的限定,庙制中太祖缺位的根源正在于此。晋武帝咸宁元年为防范即将出现的政治危机,一改前期缓和的宗室政策,迅速确定了文帝司马昭的太祖地位,试图以此杜绝宗室对皇权的威胁。东晋元帝以小宗入继承统,在礼法上需要解决上承宗统和下奉旧国的问题,太祖虚位的特殊庙制和琅邪王复杂的转封由此产生。为保障皇权在大宗一系传承,东晋诸帝在确定储君后便封至亲为琅邪王,试图降低其宗法地位,以避免争斗。宋武帝以寒人登皇极,为扩大统治基础,采取了重用宗亲的方式。另一面又通过政治上的安排区分出亲疏差等,长沙、临川两支便在排抑之列。此意图也见于庙制中的安排,他沿用两晋“太祖虚位”的制度模式,暂不置宗庙核心,只按世系排列,以与旁支宗亲的政治地位相呼应。刘宋宗室互相残杀,其根源实在武帝,庙制是宗法的象征,太祖位不立,权源便无从统一,默认的嫡长子继承制也就难以获得制度保障,其混乱便在所难免。萧梁所遇到的问题与此类似,梁武帝为防范前朝之祸,采用早定庙序的制度方式和敦睦宗室的儒家式教化手段,但却忽视了继统之礼,废嫡立长导致宗室内在的撕裂,侯景之祸所以能造成颠覆性后果,与此密切相关。北魏以少数族入主中原,宗法化是汉化的题中之意,孝文帝的一系列举动,是在先祖基础上的进一步推进,太祖位升降、改王爵之制、定皇族服属,宗法形态的结构性于此明确地显现出来。本文前五章以当时皇族中的主要问题为纲,宗庙、封王、服属等穿插其中,第六章则通贯论及宗族官、诸侯庙、庶妃庙变迁,横竖交错,以明皇族宗法之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