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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制度最早是作为采购的形式出现的。它最早起源于英国,招投标制度也慢慢沿革了200多年的历史,它是一种体现市场经济公平自由交易的制度。①而我国的招投标制度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于把竞争机制逐步引入到了工程建设领域,从而招投标制度就成了一项在工程建设领域不可或缺的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2000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2012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来,尤其是北京、深圳、上海、天津等城市作为经济发展的领头人,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和成熟的招投标制度和体系。招投标行为在理论上慢慢的走向规范,越来越有法可依,它能作为一种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对防止和反对垄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最大程度的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在工程建设领域,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推广和普及,串通招投标的行为却不断的显现出来,这也归责于招投标制度规范不够完善,招投标市场不够成熟。串通招投标的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招投标制度追求公平自由交易的本质,它不仅损害的是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的是整个招投标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侵害了公共利益,妨碍了招投标竞争机制功能的发挥,危害极大。招投标制度仍需不断完善才能遏制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发生。本文从招投标制度的概述出发,结合招投标制度在国内外的沿革和发展,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制度中的串通招投标行为进行了性质分析,剖析了这一行为形成的原因,从而探究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如何对串通招投标行为进行法律规制,通过以上分析达到研究该课题的目的。第一章主要概述了招标投标制度,从招投标制度的基本概念、特征出发,总结了招投标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积极意义,之后又简述了国内外招投标制度的沿革和发展,包括如何确立、实施等等。第二章主要分析了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招投标行为的性质分析,讲述了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特征,进而阐述了串通招投标的表现形式及危害。另外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及经济法领域分析了这一行为的性质。第三章主要从两大方面剖析了串通招投标行为产生的原因,包括法律制度的原因和市场的原因。对有关串通招投标的问题,尤其是串通招投标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的研究,进而探究出遏制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对策。研究串通招投标问题的成因、规律及相关对策,对有效防止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串通招投标的规制机制,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第四章主要从两个方面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招投标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首先,完善招投标法律制度及相关体系,通过资格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优化评标办法、加大串通招投标的成本、完善招投标程序等等完善招投标法律体系;其次,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交易市场,通过建立诚信体系,加强对工程中标后的管理等等。从而给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一个保障,从而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