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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股权激励理论在美国诞生并发展,这一理论的发展极大地解决了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降低了企业的代理成本,从而使股东和管理者的目标相一致。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模式,在我国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国内很多上市公司开始尝试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但由于国内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股权激励相关要素的规定还不明确,很多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以失败告终。由于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相似性较高,未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所以并非所有企业都取得了预期效果。在国家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2、3号文件等相关法规后,使得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数量急速增长。2011年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更是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提供了实施依据。本文根据乐视网自身发展情况分析2011年、2013年和2015年的股权激励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供同行业其他企业借鉴。本文以在创业板上市的乐视网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阅读和理解,以委托代理、人力资本等理论为基础,对乐视网先后实施的三期股权激励方案。结合公司生命周期和SWOT分析,从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方面对乐视网实施股权激励进行可行性分析。以2010-2016年年报数据为基础,分析乐视网实施股权激励前后公司业绩的变化。以营业收入、净利润、加权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为基础,并结合离职率等非财务指标分析其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结合前三期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对乐视网股权激励方案中的激励对象与激励额度、行权条件与行权安排以及考核指标等要素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乐视网股权激励方案值得学习之处与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建立更加符合乐视网的股权激励方案,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提供更多的依据,为同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