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今世界是一个非均衡发展的世界,政府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从目前我国的现代化发展进程来看,政府决定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方式、速度和水平,所以政府权威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资源,一个有效的政府必须是一个有权威的政府。目前我国正经历着社会体制转型交替的特殊历史阶段,如何在这一时期构建有效的政府权威,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从马克斯韦伯对权威观入手,对转型期我国政府权威的转型必要性、现状、成因以及法理权威构建路径进行分析和探讨,希望对我国转型期政府权威的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本文以转型期构建法理型政府权威的必要性为切入点,首先对各种权威理论进行界定和分析比较,然后在系统论述我国目前权威的现状以及引发问题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法理型权威的可行途径。全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分析了选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的文献综述和转型时期法理型政府权威的一般理论等。第二部分则对建国以来我国政府权威的发展进行纵向考察,对不同历史时期的权威进行分类和比较,从而得出法理型政府权威是我国政府权威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三部分从我国政府所处的转型期的社会环境入手,分析我国政府权威的现状以及形成现状的原因。第四部分主要阐述通过党政关系、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民主建设和培养公民法治意识等四个方面来建设我国法理型的政府权威,确保我国的政府权威是真正建立在理性选择和法律基础之上的。马克思就曾说过:“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所以,处于社会转型期环境中的我国政府,必须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看清未来行政环境的发展趋势,要想延续政府权威的有效性,就必须抓住历史机遇,主动向法理型权威转变。但是从建国以来到改革开放之前的这段时间,我国政府的行政方式是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法理型权威的基础相当薄弱,因此,必须将转变政府权威提上议事日程。本论文通过广泛查阅各种学术期刊、专著、期刊报纸和学术网站等方式来收集材料,较全面地考察了国内外相关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并在此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指导,针对性地进行阐述,从而形成比较完备的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