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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是在为实现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背景下,以护理立法法理为基础,以当前《护士条例》为标志的立法现状为平台,运用文献回顾、法律规范分析、调查、访谈等方法,通过浙江基层护理服务的视角,从护理立法的需求性和必要性角度出发来探讨护理立法问题。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浙江基层护理现状调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护理立法存在问题,以及为完善护理立法、促进护理法制发展提出有价值的建议。研究结果主要有:一是出台《护士条例》实施细则、《护士工资条例》、新的《家庭病床工作条例》和新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二是确立护士准入标准和配备标准,建立基层护理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完善护理人事制度;三是强化政府依法行政职能,加大高效监管力度;四是针对护理立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等问题,改进法律自身存在的不足,进一步修订护理法案,包括床护比、注册时间、执业注册、职务聘任、护理文书种类、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等方面的内容;五是辩证借鉴和移植国外或特定地区法律。本研究有利于维护护士及所有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使护理管理法制化,保障护理安全,从而提高护理质量,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的目标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