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马克思法哲学思想形成于工业革命方兴未艾,欧洲革命风起云涌之时。在对包括康德、黑格尔以及古典自然法学家的法哲学在内的传统西方法哲学进行批判的基础之上,马克思提出了革命性的法哲学思想。这一思想揭示出法是产生于社会物质生活的基础之上的,它彻底改变了以往法哲学家对法的本质的唯心主义解释。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具有实践性、辩证性、总体性等理论特征。中国当代的法哲学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进步,但由于研究历史短,且经历了诸多坎坷等原因,我国的法哲学研究还是存在缺乏“理”研究、政治化倾向严重、理论研究难以深入、理论研究缺乏系统性、整体性以及缺乏实践力等问题,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法哲学研究的进展。本文拟通过对马克思法哲学的深入探讨,将其成果应用于中国法哲学的研究,从而为中国的法哲学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有效地指导中国法哲学的研究与发展。本文由引言、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以及结语五部分构成,具体内容如下:引言:阐明了本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介绍了文章的基本研究思路以及研究方法。第一部分:分析了马克思法哲学思想产生的现实与理论背景,归纳了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以及马克思法哲学思想所具备的实践性、辩证性、总体性等特征。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法哲学的研究现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了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第三部分:探讨马克思法哲学思想对中国法哲学研究的指导作用,包括马克思法哲学对中国法哲学研究方法及原则性指导意义。同时,在以马克思法哲学思想为指导的前提下,提出了创造性发展中国法哲学研究的三条途径。结语:总结了全文要旨,重申了写作本文的理论价值。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对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探讨得出其对中国法哲学研究方法及研究原则的根本性指导,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通过创造性发展中国法哲学研究来构建中国法哲学的理论模式及理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