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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扩大基层民主,是实现这个伟大目标的重要内容。 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既坚持党的领导又注重发展直接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这一创造的特色。这种独特性一方面有利于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如何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在实践中我们也遇到了种种难题,常常陷入二者的矛盾与冲突之中。造成二者矛盾与冲突的因素主要来自历史、制度、经济、政治主体以及环境等方面。 那么,该如何调适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笔者以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是前提;制度创新是根本出路;政治主体创新是重要途径;环境创新是客观条件;此外我们还必须走出调适二者关系的理论误区。 “特色”是我们的创新,“创新”是我们的生命。尽管我们在实践中会遇到种种困难,但我们相信,我们同样能在实践中找到解决困难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