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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粮食短缺现象严重,粮食贸易成为我国粮食供给的重要来源,对我国的粮食供应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贸易中,价格是重要因素之一,对价格的决定能力即为粮食定价权,定价权大小直接决定着一国在粮食贸易中的地位和利益。本文研究定价权对粮食贸易的影响,首先是对我国粮食贸易定价权的实证研究,进而分析定价权对粮食贸易影响,最后分析对定价权的改进建议。一般认为,定价大国需要具备两种能力:一是足够大的贸易份额,能够通过调整本国贸易额度来影响国际市场,本文从贸易份额的角度,采用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分析了贸易份额对定价权的影响;二是在市场上的权威性,有成熟的贸易规则和高度参与的市场,能够主导、决定国际市场的贸易走向,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市场认可度,从这一点上,本文从期货市场的角度,选取主要粮食品种近三年来的国外和国内期货市场、国内现货市场价格,进行协整检验、ECM误差修正模型,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得出国内外期货市场价格的互相影响程度,得出我国国内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价格受国际期货市场价格影响,反之却影响甚微。定价权的缺失是我国在贸易中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利益,也是我国粮食贸易缺乏竞争力的表现,这种缺失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宏观层面国家政策安排或缺,生产的分散以及期货市场不完善。定价权对粮食贸易的影响分析中,首先总结了我国粮食贸易现状,我国处于进口大于出口,贸易结构不平衡,自给率不足,粮食贸易扩大不可避免的趋势,定价权对我国的粮食贸易更加重要。采用相关性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主要粮食品种的贸易处于高价进口低价出口的状态,说明我国粮食贸易处于被动状态。这种定价权的缺失造成的影响一是我国进口价格高于世界价格,增加进口成本,导致我国用量成本偏高;二是承受汇率风险,对于粮食这种单价较低的商品,汇率变动也足以对价格造成冲击;三是发达国家对市场的操控,我国曾有过多次偏离正常价格的交易,损失严重。最后针对前文的分析结果,提出了完善体制、机制主动参与和主导价格形成,扩大和提高定价影响力的政策建议,一是完善期货市场,构建和完善体制与机制,形成传导影响系统。二是针对我国粮食供给分散的现象,提高粮食供给各环节的集中度,包括生产环节的集约度提高,储备制度完善和贸易集中等。只有从宏观层面有切实制度安排和政策准备,形成有效传导作用体系与机制,才能在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积极有效参与并影响粮食价格的形成,提高我国粮食贸易价格影响力即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