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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基本概念介绍和现行国内外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经验的介绍,总结出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的发展趋势,并结合我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的运行现状,提出构建我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的途径建议。具体介绍如下:引言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价值,通过梳理相关文献研究,确定本文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正文部分第一章介绍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相关概念:由于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金融消费者在发生金融消费纠纷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通过诉讼途径难以在实质上保护金融消费者。鉴于金融消费纠纷呈现专业程度高、纠纷金额小等特征,将调解机制适用于金融消费纠纷的解决将有助于缩小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地位差异,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灵活、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第二章分别介绍三种不同类型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分别是:美国金融业监管局为代表的自律组织型、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为代表的民间第三方机构型和台湾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调解机制。通过对以上三种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的比较研究,分析当前金融调解的发展趋势,为后续我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的构建提供参考。第三章研究我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的运行现状、存在问题和问题成因。我国现行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主要呈现“法院调解为主、仲裁调解为辅、行业调解初始发展”的特点,这种调解机制实际上很难适用于金融消费纠纷的解决之中,归根结底,原因在于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的缺失,同时没有建立系统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的运行体系,此外金融消费者对于金融行业和调解机制的了解不足也是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运行不畅的原因之一第四章在找到我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运行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调解机制运行经验,提出对构建我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的途径建议。建议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完善法律制度基础、构建调解机制体系和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力求通过构建合理高效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体系,配合完善的制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使得调解机制能够在我国金融消费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发挥出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