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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人成为出资者时,就出现了母子公司的结构体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就是出资者财务管理,其核心管理目标是:形成对子公司财务激励与约束,确保母公司对子公司所出资本保全和增值。由于国有资本委托代理链条存在许多中间环节,使得国有企业既存在代理风险,又存在委托风险。航天系统的组织结构是以研究院为母公司,以研究所、工厂为子公司的科研生产联合体。它们属于国有企业,具有国有企业一般特点,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例如特殊资本结构;以成本为基础的合同诱使成本最大化成为企业经营目标;经营成果核算具有较大弹性以及军品采购过程缺乏明确的成本费用目标等等。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如何准确衡量公司价值,完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降低代理成本以实现出资者财富最大化问题是出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经济增加值(EVA)理论被认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EVA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一个公司只有在其资本收益超过为获得该收益所投入全部资本成本时,才是为股东创造了额外的价值。引入EVA的出资者财务管理制度是使出资者有效行使出资权力的一种制度安排。而且,由于EVA反映的是不涉及资本结构情况下公司经营所获得的税后利润,因此避免了航天企业特殊资本结构对公司绩效评价的影响。而且在EVA财务管理模式下,降低各种显性成本和机会成本成为从高层经理到一线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恰恰与出资者不谋而合。总之,引入EVA理论改善航天企业出资者财务管理,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