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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需要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同时也是实现经济稳定运行的保证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良好的安全生产代表了进步的社会环境。云南曲靖是工业大市、安全工作重点关注城市,因此云南省曲靖市成为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区域。2007年,经曲靖市委、市政府同意,曲靖市安全监管局组建了专门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负责区域内安全监管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经过十年的探索,曲靖市基本实现了以执法监察方式保障安全发展的阶段成效,并为新常态下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自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始,曲靖市的实体经济遭受下行之苦,由曲靖市安全监管系统直接监管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举步维艰,安全生产意识受到冲击,安全监管措施推行受阻,一些生产经营单位逐渐放松了安全责任的落实,逐渐出现安全与生产难两全的境地。如此一来,继续深化执法监察机构改革、转型监察客体、转变监察方式、适应多样化监察内容,做好经济新常态下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显得尤为迫切。本文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个案研究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曲靖市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作为切入点,区别不同态势下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特征,综合分析经济新常态下曲靖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发展情况,深入分析曲靖市安全监管系统在执法环境、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法制体系四个主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在于外部社会制约机制缺乏、机构职能改革不统一、政策持续稳定性弱、科技信息化水平不高,对比美国、英国、日本职业健康与安全做法、广东省执法监察及国内环保系统优势,以治理理论视角提出了能够完善经济新常态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措施,其中包含:优化监察环境、优化治理权力分配、完善法制体系、健全监察机制,实现运用的价值目标,以期对新常态下曲靖市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产生一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