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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农业税费很多,农民的负担十分沉重。农民的负担沉重与当前的农业税制有很大的关系。当前的农业税制是一个历史的产物,是我国社会长期发展变化的结果。通过进行历史比较可以发现,当前我国的农民负担即使和解放前很多时期相比也是偏重的。 我国现行的农业税制一方面为我国的工业化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也存在重大缺陷,表现在现行的农业税制是工业化的产物,具有明显的剥削农业的特征,定性模糊、税率高以及地税性质加重了农民负担等。其已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通过进行理论论证以及实证分析可以发现,农村税费改革并不能有效减轻农民负担。它并未触及到本质的问题;相当部分农民负担并未真正减轻,并不支持费改税;再次是税费改革对农村的基础教育、乡村财政问题无法根本解决;最后是改革方案的不完善使执行难以掌握。这种改良型方案的效果是令人怀疑的。 要真正减轻农民负担就应该取消农业税,取消农业税所带来的利益将不仅仅是减轻农民负担,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它有利于我国现代化的实现。在当前,我国取消农业税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由于乡村财政以及农村的基础教育依靠于农业税费,取消农业税的方案也应能解决这两个问题。乡村财政问题主要依靠增收节支,基础教育问题要改变目前国家对于基础教育的政策。 农业税要取消,新的统一的城乡税制也应当建立,当前存在着统一城乡税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不仅如此,在统一城乡税制后应建立起完善的支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