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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举世公认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历史遗留下大量反映自然和人类伟大创造的遗产资源。自1987年,故宫、长城申遗成功后,短短二十年的时间,我国的世界遗产数量已经上升为39处,其中包括4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仅次于西班牙和意大利,跃居世界第三位,加上从1961年开始,总共有六批,共2348处遗产资源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产资源已经成为中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基础,随着世界遗产在全国各地分布的逐步拓展,一批新兴的国际、国内旅游目的地逐渐崛起。遗产型景区由于其特殊的遗产特征和美学价值,对遗产保护和公益功能发挥的要求较高,管理工作也呈现许多特殊性。
由于我国的公有制的经济基础,遗产型景区的所有权全部归属国家所有,因此在管理层级上,委托代理制度就成为公有制前提下,遗产型景区唯一可行的管理体制;又由于我国遗产型景区的保护经费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尽管国家每年拨出巨额财政资金用于遗产资源的保护,相对于数量庞大的遗产型景区而言,仍然是杯水车薪,因此,对部分遗产型景区而言,市场化改革必然成为目前国情下最现实的选择,为了充分发挥遗产的公益功能,自筹保护经费,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很多遗产型景区开始了管理体制改革之路,然而,遗产型景区的市场化改革就像一把双刃剑,它在某些遗产型景区成功地解决了保护经费短缺,促进旅游经济的飞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另外一些遗产型景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多不利的影响。本文第五章主要例述了在我国遗产型景区出现的各种改革模式,并对这些模式的利弊及使用条件逐一进行分析,通过借鉴第四章国外遗产管理的成功经验,结合我过的实际情况,在本文第六章中,从完善委托代理制度的纵向管理层级和实施分类管理的横向部门分工与和合作角度提出了最适合我国实际国情的管理制度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