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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后我们进入到信息时代,无论是在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上,互联网技术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成为我们所依赖的工具。虽然互联网技术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法律制度等各方面的滞后性,导致有些地方现行的法律并不能完全契合我们对它的要求,因此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就会出现一些问题,问题的出现使得我们在运用互联网技术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障碍,其中尤以互联网领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护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因此我们有必要及早解决这些问题。笔者在阅读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阐述了我国互联网领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受到的侵害及其原因分析,合理地借鉴了发达地区相关方面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构建出与之相关且较为可行的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第一章阐述基础理论,主要涉及我国互联网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概念、性质以及特点,以便为下文完善我国互联网领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护制度的研究奠定基础。第二部分是从现行法律规范及实际司法案例阐述了我国互联网领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护制度的现状,揭示出互联网领域自主选择权存在的问题,并且深入分析其出现问题的原因。从格式合同制度、监管制度、诉讼制度、赔偿制度四个方面分析我国互联网领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护制度所出现问题的原因。第三部分介绍了美国、英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在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上保护的先进经验,尤其是美国的格式合同制度与监管制度的经验、英国的诉讼制度以及监管制度的先进管理经验,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小额诉讼制度尤其值得借鉴。并结合法律法规具体介绍了他们在这些问题上的主要做法。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是文章的主要部分,本文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完善我国互联网领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护在诉讼、赔偿、监管以及电子格式合同方面完善的建议。通过前文理论与实践的分析合理给出完善的建议,为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本文通过理论结合实际,借鉴发达地区先进制度的基础之上,相信会为我国互联网领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做出一点小小的贡献,尤其是在格式合同制度、监管制度、诉讼制度、赔偿制度四个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法,将会对我国互联网领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