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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打击性侵害犯罪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性侵害给人们尤其是妇女儿童带来了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危害。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第37条之一的“从业禁止”,目的在于降低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避免社会法益再受侵害,对打击性侵害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上海闵行、浙江慈溪、江苏淮安等地方进行了对性侵害犯罪人员从业禁止的试点。一方面,性侵害犯罪人员适用从业禁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性侵害的再犯率,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刑法修正案九的“从业禁止”只有一个条文而未作具体规定,因此还存在诸多问题,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众多争议。本文之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分析我国性侵害犯罪人员适用从业禁止存在的盲点与缺失,提出优化我国关于性侵害犯罪人员适用从业禁止相关立法问题的建议,从而为打击性侵害犯罪工作提供参考,并期望能对性侵害犯罪以及从业禁止的法律适用起到推动作用,最终有助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及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我国性侵害罪犯从业禁止的理论问题。通过对性侵害犯罪及从业禁止相关概念的理解,分析性侵害犯罪具有熟人犯罪比例高、有性犯罪前科的再犯率高、被害人明显呈低龄化趋势、犯罪人作案手段隐蔽隐案率高的特征。探讨刑法修正案九以及行政性法规中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进而分析我国性侵害犯罪人员从业禁止的现状。第二章对比分析境内外从业禁止的相关制度。本文以国外对从业禁止制度著有成效的国家为对象,分析其关于从业禁止制度的适用问题以及法律后果,目的在于通过对国外从业禁止制度的介绍,探讨国外制度存在的优缺点,从而为我国从业禁止制度提供可行之经验。第三章从法律层面和实施层面探讨我国性侵害罪犯适用从业禁止存在的问题。性侵害犯罪案件呈现出高发态势,对其适用从业禁止势在必行,但适用同时存在诸多问题,讨论该制度适用之难题有助于我们分析我国性侵害犯罪人员适用从业禁止应有的改革方向。第四章对从业禁止制度的完善从法律和实施两个层面提出建议。本文从现有的从业禁止制度存在的利弊出发,提出细化从业禁止的相关法律制度、健全从业禁止的相关实施程序等建议,希冀对打击和降低性侵害犯罪率提供可行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