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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是产权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集体林约占我国林地面积的60%,是我国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集体林产权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产权制度不完善、林权流转不规范、森林采伐管理与经济利用之间矛盾以及生态补偿等难题。为更好认识集体林权改革的历程,分析集体林权改革的成效,探索集体林权改革后实践集体林可持续经营的最佳途径,本研究利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林权制度改革历程;在福建省、江西省和甘肃省案例调研的基础上,利用统计和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集体林权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基于在江西铜鼓县和浙江安吉县案例点调研,分析林权交易中心的运行现状,并利用SWOT的方法分析林权交易中心的优缺点以及面临的机遇和威胁;从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系统分析集体林现有经营模式。得出如下结论:1.我国集体林经营按照出资和收益分配方式划分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家庭经营模式、股份制经营模式、合资制经营模式。其中,家庭经营是基本模式,但不利于森林的规模化和集中化管理。根据森林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征,需积极引导和扶持森林规模经营,维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发挥多种功能,发展林区规模经济。2.中国集体林产权的变革频繁。每次变革都是权利和制度的变迁,是生产关系和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是资源配置方式和利益分配方式的变革。变革能否成功取决于变革后产权主体的权利和利益分配是否均衡,是否能够得到根本保障,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效果。权属基本落实,农民收入大大提高,农民在造林、营林和护林方面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森林资源得到了增长,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林权纠纷减少、社会风气得到改善。4.林权交易中心的建立为林地流转提供了规范化平台,保障了农民的权益。为农民提供诸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市场信息服务、森林保险等多种业务;方便了农民,使得林权流转更加有序、更加规范化。但是,林权交易中心法律地位的确立、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能力欠缺等方面的问题,影响林权交易中心长远发展。5.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证农民在森林资源中的主体地位,维护各方利益者的权益;探索森林资源管理和经济利用、多渠道的生态补偿机制、森林保险服务和集体林多种经营模式,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和完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和林权流转中的法律和法规。6.产权改革对森林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影响。产权改革使农户的权益得到保障,提高了林农管护森林的意识。为促进分散经营走向规模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和强化新型林业合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