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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国家扩大了高等教育的规模,在人力资本理论、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教育公平(教育机会均等)理论的推动下,高校的收费标准也进行了改革,政府为保障贫困大学生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推出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对象是在校的全日制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目的是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从这几年执行情况来看,国家助学贷款已经成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就读的主要手段。从1999年至2009年年底,十年时间,全国累计发放贷款金额达424亿元,累计有538万名大学生受益。然而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大学生拖欠还贷是最严重的问题之一。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个人信用贷款,在我国征信体制尚未健全的当下,大学生信用缺失成了阻碍国家助学贷款良好发展的绊脚石。商业银行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者和回收者,几乎承担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部风险。由于贷款学生不能按时还贷,银行惜贷停贷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是,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具有明显政策性的商业贷款,在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指令下,商业银行又不得不继续开展这项业务。面对如此现状,商业银行唯有严格控制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才能维护自身权益。建立大学生信用评价体系,完善风险担保机制,与高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社会各界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不断完善自身服务是商业银行走出“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高”困境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