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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管理的必然要求。自2002年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且随着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展开,有些有条件的政府和机构已经设立专门的政府采购部门进行政府采购工作。而如何对政府采购部门的工作进行客观的、科学的评估则日益成为政府采购工作者以及一些学者关注的问题。
政府采购绩效评估的意义在哪里?我国政府采购绩效评估的现状如何?应以何种理论为基础来构建政府采购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如何构建?在我国,如何进行政府采购绩效评估?应进行哪些制度安排?工作步骤如何?应注意哪些问题等等。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试图来回答其中的一两个问题。
首先,本文在对政府采购的概念、性质、目标以及原则认识的基础上,着重总结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历程以及采购规模、采购方式和采购内容的现状。在此基础上,理清了政府采购绩效评估三大评估主体:权力机关评估主体、部门内部评估主体、社会评估主体,以及政府绩效评估研究在促进政府廉政建设、合理配置资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从公共财政、投标约束激励机制设计、委托-代理以及平衡积分卡四大理论角度分析了进行政府采购绩效评估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我国在政府采购绩效评估方面不论是在理论研究、制度规范方面,还是在人才储备、方法实践方面都存在着不少问题。
正是基于以上的考虑,本文以平衡积分卡为工具,构建了政府采购部门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并从创新政府采购绩效评估制度、明确政府采购绩效评估主体、科学构建政府采购绩效评估流程三大方面对政府采购部门绩效评估进行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