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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和管理日常行政事务,它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具体而又繁杂,为确保职责的顺利履行,不仅需要投入资金,也需要配备专业人员。随着司法改革进程的逐步加快,作为后勤服务保障机构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部门必将面对的是工作人员进一步减少,职责进一步增多的状况。因此有需要也必须对司法行政装备管理进行改革,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解决新问题,确保部门职能的正常履行。本文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为研究对象,在收集文献资料和吸取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笔者自身工作实践经验,总结当前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成效,对泉州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在运行体制、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采购等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部门自身定位和人员意识观念陈旧、二是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不够完善、三是服务社会化采购的监管和考核程序不够完整和规范,而后提出四点对策:一是在转变部门定位的同时推进人员观念的更新、二是改进和更新现有的人员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三是在提高服务社会化采购程度的同时建立监管考核评价体系、四是利用信息技术改善业务流程和提高工作绩效。笔者期望通过本文,尝试为提高司法行政装备管理部门的工作质效提供理论基础和对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