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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性互联网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人类社会获取、处理与利用信息的方式,提高了效率,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互联网亦是如此,网络在给人类带来方便的同时,其触角已经深入到人类生活的各个角落,使人们的隐私暴漏无疑,对人们隐私的保护变得日益的艰难,网络隐私侵权现象愈演愈烈。由于我国对于隐私权的研究起步较晚,无论是理论水平还是相关法律条文的制定都大大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仅在《侵权责任法》明确提出了对公民隐私权及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但并无细致明确的规定,当人们的权利遭到侵害时,很难得到有效的救济,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举步维艰,所以深入研究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制度,完善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机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文章通过对网络隐私权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对比国外两种主流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结合我国的国情及立法现状,提出了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即以法律规制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保护模式。同时提出了对网络隐私权进行单独立法保护的建议,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地规范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和利用,才能使公民的权利得以张扬、网络信息得以充分利用,最终使我国的互联网产业得到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