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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惩罚是非亲缘关系的人们可以进行社会合作的关键因素之一。当人们遭遇到不公平或者不公正的对待,且应当受到惩罚的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时,人们的负面情绪就会扩大化,人们会不惜成本去惩罚应受惩罚而没受到惩罚的人,使那些应该受到惩罚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促使违反合作规则的人遵守规则。近几年发生的彭宇案、小悦悦事件通过网络媒体的传播,对于人们的道德认知产生了极大的负面作用:人们不再敢去见义勇为和帮助他人,人与人之间少了一份热情和帮助,反而多了一些自私和冷漠。人们逐渐地减少了利他行为,也逐渐丧失了利他惩罚这种本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人们之间的正常的生活秩序并且也加剧了整个社会的矛盾,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多有不利。本文拟通过对利他惩罚的相关概念的具体阐释,确定利他惩罚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之一,并具有化解社会矛盾所需要的价值内容,如公平价值,效益价值等。通过分析彭宇案和小悦悦事件来具体阐释利他惩罚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巨大作用,分析人们在面对彭宇案和小悦悦事件时的心理状态,尤其是人们面对社会不公和一些人冷漠不帮助其他人时基于趋社会情感所产生的心理状态——对不公平和冷漠的厌恶、对公平和正义的喜悦和鼓舞。人们在面对不公平、不公正和冷漠的事情时,会以作为的方式和不作为方式对那些违反道德的人进行惩罚,使他们自觉遵守社会道德和社会秩序,从而化解社会矛盾,尤其是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只有这样,社会矛盾才会逐渐减少,而社会合作才会越来越多。人们所实施的利他惩罚也应适度,否则会产生相反的结果,不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