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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我国《公司法》及相关立法的分析,以对公司合并及部分直接利益相关者的研究为基础,主要对公司合并中股东、债权人、职工三类直接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现状进行了研究。总结出了我国公司合并中直接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通过与国外立法及我国港台地区立法的对比,借鉴其先进之处,对我国公司合并中直接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以期能对我国公司合并中直接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工作起到帮助。本文主要对我国目前公司合并中直接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公司合并的本质是法人人格合一,合并最终导致各公司资产重新整合。虽然公司合并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及相关原则,但由于其最基本的动机是追求最大利益,因此,可能忽视其他相关者的利益并给其带来损害。尤其是与公司具有直接利益相关的主体。而在直接利益相关者中,股东、债权人及职工的特殊地位决定了他们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壮大又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因此有必要对公司合并中的直接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行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公司合并中对股东利益保护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中小股东知情权的缺陷,中小股东参与决议以及持有异议股东请求回购股权方面的缺陷。而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受保护债权人范围不确定,债权人公告制度存在缺陷以及异议债权人的救济不够完善。在职工利益保护方面则主要是对职工知悉权、监督建议权和职工安置问题的法律规定不够清晰。笔者希望通过对公司合并公示制度的完善,加强公司合并中公司董事及监事的信义义务和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并明确受保护股东、债权人范围,强化职工知悉权、监督建议权,最终完善公司合并中这三类直接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公司合并是公司组织重组的一种重要模式,事关主体较多,影响甚大。只有保持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平衡,才能使公司持续良好的发展。希望本文能够为公司合并中直接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的完善尽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