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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曲艺演员与电视文艺之间的合作越发的紧密起来。曲艺演员出身的电视明星在大众文化中的阐述意义等值得我们去思考与探究。在现代社会与电视文艺合作紧密的曲艺演员已经不只是代表了明星形象,他们中有佼佼者甚至升华成为一个文化符号。曲艺演员与电视文艺合作的现象也成为一个借助大众传媒工具走红时代的文化现象。曲艺演员与电视文艺之间的合作是诸多因素加在一起的合力推动的,其背后有着政治和社会的双重因素。中国的电视文艺是伴随着时代的变革和电视产业的急剧变化而不断变化着的,我国的民间艺术和大众文化也同处于这样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背景之中,代表着传统和大众的文化随着城乡二元结构开始发生着变化,自身也开始出现变革。作为民间艺术的创造者和传承者,曲艺演员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在特定的生存环境决定了他们特定的道路选择。在讨论曲艺演员与电视文艺之间的合作时,不可避免将其所处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纳入考量之中,从宏观环境审视这样合作关系的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曲艺演员与电视文艺之间的合作在文化批评的理论中可以被视为一种文化实践和文化过程。文化过程的分析可以分为三个步骤:一是分析文化的制作,二是分析文化文本,三是分析受众对这些文本的接受和运用。这三个过程也可以被认为是霍尔所提出的“制码——解码”的过程。本研究从曲艺演员到电视明星再到文化偶像的过程、艺人形象文本、观众对这类明星的解读三个方面对曲艺演员与电视文艺之间合作的这个文化过程进行研究。为了对合作关系进行更科学、更准确地探讨,就需要对其进行定量的考核。在这个三个层次中又可以细分为四级定量指标,通过四级指标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本次研究采用了综合加权评分法和专家评分法两种定量方法分析多种影响曲艺演员与电视文艺的关系的因素的特性,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或专家评分,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的指标以及对上一级评价指标的加权系数,然后按照有关数学模型计算出上一级评价指标,最后归拢到总体评价指标。与专家评分法相结合得出这个合作关系的评价结论。对曲艺演员与电视文艺合作研究的意义在于,这个现象不只是一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独特的社会现象,它的发展和变化则是中国电视经历不同历史时期发展和变迁的一个缩影。我们可以从曲艺演员与电视文艺合作现象中看到中国电视存在的现状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