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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是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深入而发展的,自1764年贝卡利亚提出以来经过200多年的发展,被世界很多国家接受,尤其无罪推定在人权保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什么是无罪推定,无罪推定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表述为: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有权被视为无罪。对此各国和许多学者对无罪推定的表述又有不同认识。第一章系统梳理了学者对无罪推定概念的争议,从中找出了共同点并加以阐述。接着介绍了无罪推定派生的几项规则,包括由控诉方承担举证责任、享有沉默权、疑罪从无等从而丰富了无罪推定的理论。另外无罪推定能从一种理念变为各国立法和司法的原则,必有其独特的价值,因此介绍了无罪推定的价值,包括对人权保障的价值、对刑事诉讼的规范的价值等。第二章介绍了无罪推定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不同发展和规定,英美法系没有无罪推定的表述,但是有正当法律程序的规定,而正当法律程序和无罪推定在保障人权方面具有很多相似性。因此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本文选取了美国和英国两个国家,分别介绍了美国和英国法律和判例中有关体现无罪推定的规定,比如沉默权规则。大陆法系中选取了法国和俄罗斯,这两个国家都在立法和实践中对无罪推定予以规定和遵守,介绍外国的法律规定旨在为建议中国建立无罪推定打下基础。第三章以新刑事诉讼法为依据介绍了我国法律中关于无罪推定的立法现状和不足,从而发现问题。以非法证据排除为例,法律中对排除言辞证据规定不够精确,导致了实践中有些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辞证据没有排除,另外法律在强调定罪权归法院的同时又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的决定权,明显有些矛盾等等。第四章最后回归本文的研究目的,从不同层面提出了对完善我国无罪推定制度的建议,比如我国应当将无罪推定写入宪法、写入刑事诉讼法、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等,笔者希望通过以上的研究,能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提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