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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黑名单的运用在我国由来已久,近年来,在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下,行政黑名单被广泛应用到各领域、各部门,且名目种类繁多,凭借其独特的评价和影响机制,在社会监管和信用引导、约束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我国行政黑名单的广泛运用和快速发展主要为应对迅猛增长的社会监管需要,是在没有成熟、严谨的理论支撑和明确的规定下“摸着石头过河”,同时,学界在黑名单理论上的总体研究也起步较晚,且大多集中于黑名单的法律属性等问题上,因此,对黑名单制度中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的法学研究屈指可数,加上现实中黑名单被大量滥用,且没有相应权利保障的规范,黑名单相对人的权利保障的理论与现实严重脱节,黑名单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严重破坏行政黑名单的制度价值。为此,针对现实中行政黑名单在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行政黑名单权利保障的理论基础和运行现状,从黑名单相对人的立法保障、程序保障以及司法保障等方面着手,完善行政黑名单的制度建设,保障黑名单相对人免受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侵害、行政权力的过度挤压或不平等对待,并充分保障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辩权以及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权。本文对行政黑名单行对人权利保障的研究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行政黑名单制度的基本理论以及我国行政黑名单制度的兴起与发展状况。分别从行政黑名单制度的概念、法律属性以及类型等方面进行分析探究,并简要探讨了行政黑名单与行政处罚的关联以及功能类型化行政黑名单给相对人权利造成的影响。第二部分分别从立法、实施和救济现状三个方面展开分析研究,然后总结归纳出行政黑名单制度中相对人权利保障存在那些问题。第三部分通过分析域外黑名单制度在当事人权利保障方面的设计,总结其在实践中积累的成熟经验,以之为参考,并结合我国行政黑名单制度的实际情况,提出几点关于行政黑名单相对人权利保障的建议。第四部分是针对我国行政黑名单制度中相对人权利保障的不足,提出完善的建议,主要是从立法、实施过程、救济途径三个角度分别展开进行讨论,并结合前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践问题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